各镇教管办、中小学校:
为了进一步做好责任督学、挂牌督导工作,提高责任督学工作效率,有效发挥挂牌督导作用,特制订《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》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,并加以落实。
附件
1.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
2.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信息表
启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16年9月18日
附件1:
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
1.学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挂牌督导工作的目的意义,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。
2.学校设立一名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(由校行政人员兼任),协助责任督学开展工作。
3.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督学工作室,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4.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督导,校领导(或联络员)要主动汇报工作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推门听课、查阅资料、调查访谈等方面的便利和相关信息,接受责任督学的检查和指导。
5.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建议,要认真进行研究,并积极加以整改,提高办学水平。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督导室。
6.责任督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,学校应主动配合。
附件2:
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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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姓名 |
出生年月 |
职务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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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各校在9月25日前把信息表填全后,发教育督导科邮箱。镇属学校,由教管办汇总后统一发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