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:教育督导

关于做好《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 挂牌督导工作要求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/9/18 16:14:47

各镇教管办、中小学校:

为了进一步做好责任督学、挂牌督导工作,提高责任督学工作效率,有效发挥挂牌督导作用,特制订《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》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,并加以落实。

 

附件

1.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

2.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信息表

  

启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2016年9月18日

 

附件1:

启东市中小学校配合挂牌督导工作要求

 

1.学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挂牌督导工作的目的意义,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。

2.学校设立一名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(由校行政人员兼任),协助责任督学开展工作。

3.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督学工作室,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
4.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督导,校领导(或联络员)要主动汇报工作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推门听课、查阅资料、调查访谈等方面的便利和相关信息,接受责任督学的检查和指导。

5.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建议,要认真进行研究,并积极加以整改,提高办学水平。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督导室。

6.责任督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,学校应主动配合。

 

附件2:

挂牌督导工作联络员信息表

 

单位

姓名

出生年月

职务

联系电话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各校在9月25日前把信息表填全后,发教育督导科邮箱。镇属学校,由教管办汇总后统一发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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